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供應商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專業丙級(含)及以上資質;
3、擬派項目總監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住建部頒發,在注冊有效期內且注冊在本單位);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5、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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